11月16日,川投能源召開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督促會,對國企改革工作進行再安排、再落實、再督促。公司黨委書記、副董事長、總經(jīng)理楊洪出席會議并講話,黨委副書記、工會主席冉蘭平,黨委委員、副總經(jīng)理、總法律顧問楊平,黨委委員、財務總監(jiān)劉好出席會議,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子公司負責人參加會議。
楊平首先傳達了集團公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督促會會議精神,通報了公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推進情況。各部門、各相關子公司負責人逐次匯報各自負責改革任務的推進情況,并承諾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,進一步梳理落實尚未完成改革任務的時間節(jié)點和具體舉措,確保按時完成既定目標。
楊洪在會上對公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提出了要求: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理解國企改革重大意義。開展國企改革行動,目的是要增強國有經(jīng)濟活力、控制力、影響力,實現(xiàn)國有資本保值增值,進一步夯實黨領導下的國有經(jīng)濟基礎。公司要乘著國企改革的東風,理順各種關系,完善制度體系,強化治理能力建設,提升公司經(jīng)營效益、市場競爭力和創(chuàng)新能力,切實推動高質量發(fā)展。二是增強責任感,狠抓任務落實。各部門、各子公司要把開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作為重大政治責任,加大工作力度,健全工作機制。要逐級壓實責任、傳導壓力,切實增強國企改革的責任感、緊迫感,做到措施到位、責任到位,一級抓一級、層層抓落實,確保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在川投能源落地生根,開花結果。三是嚴肅問責問效,提升執(zhí)行力。各部門、各子公司要實行“一把手負責制”,各單位一把手對國企改革工作要親自部署、親自落實、親自負責,將重點改革任務完成情況作為硬指標,倒排工期,動態(tài)跟蹤,務必保證按要求推進各項改革任務。公司將嚴格執(zhí)行追責問責制度,將改革工作與年度考核掛鉤,不能按期完成改革任務的單位一把手將被約談。